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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清代,旗人恃俸餉為生,享有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領域中的多種特權,是清政府恩養的特殊群體。辛亥革命以後,旗人歷史命運深刻改變。
社會生活的失序
辛亥以後,旗人原有的生活秩序被打破。為圖生存,旗人被迫喬裝打扮,四處逃散。西安滿城被攻破之時,“所有滿人,潛逃一空”。太原駐防男女老幼原額1500餘人,駐防城被攻破以後,旗民多數散居四鄉,“在城者男女老幼共計三百餘口”。京師旗人也逃往各地,其中不乏眾多皇族。1911年11月6日的《申報》報導說:“京師滿人得保定失守消息,連日向秦皇島進發,聞秦皇島目下已有五千餘人”,未逃走的“旗民大半改易西裝寄宿東交民巷使館內”。此外,“京師滿人紛給鉅資托庇外人宇下,自三百、千金至萬余金不等。”旗產在戰亂中也多有損失。杭州駐防光復後,民軍擬恢復旗營工藝傳習所,“以資生計”,但“封存雜物半被竊去”。自杭州駐防繳械歸附,民軍派軍人嚴密保護旗產,後改派各區巡警防護,但“冒名搜查擄搶騷擾,指不勝屈,甚且有結隊抄搶、白日搬擄者。”(《申報》1911年11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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