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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慎重挑選的禮物,還來不及送就分手了,你怎麼處理~~ [打印本頁]

作者: miaki    時間: 2009-3-11 12:43 AM     標題: 慎重挑選的禮物,還來不及送就分手了,你怎麼處理~~

慎重挑選的禮物,還來不及送就分手了,你怎麼處理~~
作者: a0939391889    時間: 2009-3-11 06: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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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mp1025    時間: 2009-3-11 06:53 AM

直接寄給分手的男/女朋友,
曾經做過
作者: nicage88    時間: 2009-3-11 08:53 AM

自已留著囉~~
丟掉太浪費了~~
作者: lovegily    時間: 2009-3-11 03:05 PM

留下來 轉送給別人
不然浪費  要 送給適合的人比較好

作者: aderson    時間: 2009-3-11 03:52 PM

看看可以網拍嗎
想辦法脫手以免觸景傷情
作者: 希楓    時間: 2009-3-11 05: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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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搖擺布丁    時間: 2009-3-11 0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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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bb790709_us    時間: 2009-3-11 05:41 PM

當然還是留著阿

丟掉浪費
作者: 娘姬芭    時間: 2009-3-11 05:49 PM

還是送他啦
不過會傷情傷心又心疼啦
作者: c96401085    時間: 2009-3-11 06:00 PM

我大概會留著吧
不過不太可能再拆開 也不會送人~
作者: redsleev    時間: 2009-3-11 06:05 PM

看那樣東西的價值而言吧
因為我通常是會還是把東西送給她
反正這個禮物是為她挑的
作者: rock17998    時間: 2009-3-11 06: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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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77102015    時間: 2009-3-11 06:10 PM

留著
以後看了搞不好會為年少時的輕狂會心一笑
作者: josephhsiao    時間: 2009-3-11 06:13 PM

看是買啥東西啦
若買內衣給她
當然馬是留下來給下一個她
但得找個cup跟胸圍相同的人
若是其它東西倒是可以留下來或者轉贈其他人
作者: 9711111    時間: 2009-3-11 06: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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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ielann    時間: 2009-3-11 06: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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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01395635    時間: 2009-3-12 04:50 PM

留著吧
以後會有用的
那也是自己花錢買的
作者: yiejan    時間: 2009-3-12 05:01 PM

留著呀
可以送下一個人
作者: 風雪月雨    時間: 2009-3-12 05:10 PM

留下來吧
當作一個回憶也好
作者: spiderxoxo    時間: 2009-3-12 05: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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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rs5611    時間: 2009-3-12 05: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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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shliu0617    時間: 2009-3-12 05:34 PM

都分了..禮物怎麼可以丟..花的都是老子的錢
作者: 因果詠嘆調    時間: 2009-3-12 07:38 PM

如果有辦法拿給她
我想我還是會送她吧?
畢竟挑過的禮物應該是為她而挑
下一個不一定適合啊
作者: hbg7002    時間: 2009-3-12 07:46 PM

挖勒

還真悲慘

別浪費錢 賣掉 或送別人

載要不 留著自己弄!
作者: wsiml7y    時間: 2009-3-12 07:48 PM

留下來吧,沒什麼關係的,還可以有機會再送給其他人啦
作者: shyh624901    時間: 2009-3-12 07:57 PM

上面都沒有我要的答案
我選7. 送給即將要分手的女朋友(加選的)
我想你當初會買這個禮物 就是為了要送給她
既然要送給她 就不要管是否會分手
就送分手 也要分得乾乾淨淨的
當然也有可能因為這個禮物 讓對方回心轉意也說不定阿
事事難預料阿~
作者: longwy    時間: 2009-3-12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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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峸仔    時間: 2009-3-12 08:53 PM

當下我一定會丟掉  但是我一定會後悔
作者: 愛鬥大    時間: 2009-3-12 08: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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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kwu1234567    時間: 2009-3-12 08:55 PM

省道了阿
你有錢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拉
作者: 小砲芙    時間: 2009-3-12 08:59 PM

畢竟是用錢買的
留著送老媽也不錯啦
作者: 一生只愛孟嘉    時間: 2009-3-12 09:03 PM

是我的話 還是會把東西拿給對方 或者寄給她
作者: james801003    時間: 2009-3-12 09:24 PM

可以試試看 把東西 寄給他/她
畢竟當初買這樣東西 想的是要給他
作者: 23bonnie32    時間: 2009-3-12 09:39 PM

留下來,紀念這場無言的覺局
沒有人會嗎?
如果是我 我是會這樣
作者: hlmbc    時間: 2009-3-12 09:46 PM

我想我會留下來吧...因為我送的東西多半是實用性的..若是香水或是女性用品...我就轉送別人好了...不過...畢竟是自己買的...還是自己用好了
作者: bt0358    時間: 2009-3-12 09:58 PM

留著看了會傷心
還是隨便路人送掉吧
或是捐給慈善機關
作者: cat43132    時間: 2009-3-12 10:00 PM

送給他吧
如果不收就算了
自己留著看
作者: 飛行章魚油    時間: 2009-3-13 01:05 PM

先留著吧
當做紀念
也許以後會遇到值得的人
作者: guapo1213    時間: 2009-3-13 01:30 PM

照送阿!!
不然買了都買了 只是分手而以 ..
作者: chenlee1020    時間: 2009-3-13 01:44 PM

丟了吧=.=
看了就傷心
除非 你有其他用途= =
作者: max600710    時間: 2009-3-13 01:51 PM

哈哈留下來轉送給下一任女友囉
作者: 順仔    時間: 2009-3-13 02:01 PM

看情況

和平分手就送

如果事.....泰北爛當然自己留下
作者: 為追尋而死    時間: 2009-3-13 0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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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四川    時間: 2009-3-13 0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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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裂痕之戀    時間: 2009-3-13 02:13 PM

寄還給他
順便寫張紙條:之前來不及送你 這你收下吧 的字條
讓他/她紀念這無言的結局
作者: 最愛是妳    時間: 2009-3-13 0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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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1973    時間: 2009-3-13 02:19 PM

不要跟錢過不去
而且都分手了
就不要留戀
那麼貴重的東西還是留下來吧
有機會就轉送吧
作者: miaki    時間: 2009-3-19 02:51 PM

有人選擇堅持送給對方

那樣的胸襟令人敬佩

怕就怕送出去的禮物居然被拿去網拍

情何以堪?
作者: no2323    時間: 2009-3-19 02:55 PM

留下來,賣得掉就賣掉
作者: sad879969    時間: 2009-3-19 03:03 PM

還是會送給她
因為這禮物一開始就是要給她的
所以送給其他人就失去了原本的意義了
就說是希望以後兩人都可以遇到更好的人的祝福
作者: KTT    時間: 2009-3-19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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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gkog    時間: 2009-3-19 03:14 PM

現在應該只能唱唱分手快樂~
至於禮物嘛!退回去換現金看看~
作者: KTT    時間: 2009-3-19 03: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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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vrt    時間: 2009-3-19 08:11 PM

留下來,還是一個回憶啊
作者: zin905    時間: 2009-3-19 08:26 PM

我會送給其他女生吧!可是不會說明原因!= =
作者: 強尼爺    時間: 2009-3-19 08:27 PM

如果自己用的到就自己用,
不然就送給家人也是OK~
作者: 迷失‧夜    時間: 2009-3-19 08:53 PM

先留下來
自己可以用的話就自己用
不能的話把它賣掉..轉送給別人也好
作者: n05080412    時間: 2009-3-19 08:55 PM

我選其他啦
雖然說分手了
可是想送她還是送給她好了
當做個記念
作者: sunnybk    時間: 2009-3-19 08: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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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ghtlover    時間: 2009-3-19 09:04 PM

分就分惹吧
買惹就留著吧
那是要錢的阿!
作者: sky1029    時間: 2009-3-19 09:20 PM

留下來阿!要送給朋友.家人.都行吧!何必還要送他呢
作者: 蝴蝶偷香    時間: 2009-3-19 0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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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陰神劍籙    時間: 2009-3-19 09:32 PM

保留吧!!~起碼是用自己買來的!!
作者: ohno14720    時間: 2009-3-19 09:35 PM

留下來做自己回憶!!!不過還是很希望能和另一半合好
作者: Hong0963    時間: 2009-3-20 04:01 PM

我會自己留下來   做紀念也好
作者: gjoej04    時間: 2009-3-20 04:03 PM

留著給下一個.....
不要浪費自己的錢
作者: 84983567    時間: 2009-3-20 04:03 PM

就留起來吧
如果改天有朋友生日可以在送人
丟掉了都可惜呀
在不然就拿回去退錢吧!
作者: p1991101    時間: 2009-3-20 04:04 PM

錢 沒有顏色 立場 角度的
作者: winds520    時間: 2009-3-20 04: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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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LT    時間: 2009-3-20 04:16 PM

自己需要自己留下來用.
不需要拿去賣了或送給朋友!
作者: shaddock168    時間: 2009-3-20 04:19 PM

就送別人吧

說不定會有新戀情

呵呵
作者: andy1864    時間: 2009-3-20 06:31 PM

送別人
或者是轉賣= =
作者: 享受愛情AA    時間: 2009-3-20 06:38 PM

看有沒姊姊或妹妹
不然還有你媽媽
還怕東西沒的送人 喔
作者: lukafula    時間: 2009-3-20 07:38 PM

之前曾經送給已分手的她
但..絲毫不被領情
自己白癡...丟到水裡都還有聲音
學乖了...留給下個愛的人吧
作者: q92018sonk33    時間: 2009-3-20 07:40 PM

就算是分手    禮物都買了~~~~
就大方的送給她吧^^
作者: kai543267    時間: 2009-3-20 07:50 PM

送別人不然就把他丟了
留著看到會難過的...
作者: taiwan12027    時間: 2009-3-20 07:51 PM

留著
轉送下一個適合的人
哈哈哈
作者: 181937    時間: 2009-3-20 07: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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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rress29    時間: 2009-3-20 08: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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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嗚哇哇阿尼    時間: 2009-3-20 08:26 PM

留下來

或許下一個可以送(?
作者: pulama7    時間: 2009-3-20 08: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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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aki    時間: 2009-4-12 10:29 AM

本帖最後由 miaki 於 2009-4-12 10:31 AM 編輯

會不會有人這樣想:

反正用不著了,拿回店裡退錢或換成其他等值商品
作者: ygc2321    時間: 2009-4-12 09:43 PM

留著,送給真正愛我的人
作者: yucitani    時間: 2009-4-12 10: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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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ny.1023.tw    時間: 2009-4-12 10:38 PM

我會先藏起來,留做紀念,或許還是有機會送出去也說不定.
作者: m147rup3    時間: 2009-4-13 04:12 PM

還是會送吧 只不過他不收的話
會送給別人吧 畢竟丟掉很浪費
作者: giba123    時間: 2009-4-13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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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us183    時間: 2009-4-13 0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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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a2533321    時間: 2009-4-13 05:14 PM

還是送他吧...
既然都是精心挑選的
作者: JushinNickKD    時間: 2009-4-13 05:15 PM

留著 自己看了也爽
不要浪費錢~
作者: moongoose    時間: 2009-4-13 07:16 PM

既然禮物沒有對象送..也不會有回憶
留下來等著下一次有機會再送阿
畢竟這些都是錢阿..
作者: geigougan    時間: 2009-4-13 07:55 PM

我會送給他........

雖然新心會疼.......畢竟禮物是要給他的
作者: sarahphyllis    時間: 2009-4-13 07: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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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01    時間: 2009-4-13 07:58 PM

禮物嘛!退回去換現金看看\
作者: keigo198    時間: 2009-4-13 09:10 PM

我還是會送給他呀
反正本來就是買給他的~
不給他要怎麼處理?
丟掉~太浪費了吧
送別人~確定適合別人嗎?
所以我還是會送給前女友
作者: bath125be646    時間: 2009-4-13 09:12 PM

我還是會送給她
就當是分手的禮物
並竟也是為她而買的
送給其他人會怪怪的...
作者: itonho1129    時間: 2009-4-13 09:12 PM

可以去退貨嗎  送給下一個她也可啦  只是有點沒有誠意吧  畢竟一開始不是要送她的
作者: 小雞丁    時間: 2009-4-13 09:14 PM

反正就要送她的
就送給他吧
作者: wq9246    時間: 2009-4-13 09: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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