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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房地新聞]確診者猝死家中...「成為凶宅」帶看免告知?內政部給答案了 [打印本頁]

作者: 212410    時間: 2021-6-10 06:56 PM     標題: [房地新聞]確診者猝死家中...「成為凶宅」帶看免告知?內政部給答案了

記者劉維榛/綜合報導



今(10)日本土新增263例,但從5月11至6月7日止,共有35人屬於「到院前死亡」,其中北投一家四口,3人陳屍在臥室,存活的50多歲女兒目前已確診新冠肺炎。至於「到院前死亡」的狀況,會不會讓房子成為凶宅,內政部則回應,染疫屬於自然死亡。

據悉,北投一家四口3死悲劇,高姓老翁與妻子患有慢性病,育有2子3女。2位女兒已婚,去世的大兒子居住萬華;二兒子則在台中工作,平時都與未婚50幾歲的女兒同住。去世的大兒子心臟裝有3支架,疫情爆發後在弟弟建議下,便從萬華回北投照顧年邁父母親。經警方初步勘驗已排除外力入侵,加上現場並無遺書,研判3人應該是生病死亡。



家人因染疫而喪命的狀況,是否算凶宅?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房仲陳泰源指出,因肺炎的關係而死在家裡,按照內政部的解釋定義,仲介是不用告知的,也不用在屋況說明書上註記,但是基於為了避免之後的交易糾紛,「原則上我們還是會主動告知。」


實際查詢內政部的不動產說明書,針對建物專有部分,兇殺、輕生、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必須登載」;但若是染上新冠肺炎喪命,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染疫算生病,不會被認定為凶宅。」



目前三級疫情警戒已延至6月28日,看房冷清清,房仲陳泰源無奈表示,房市交易量跟帶看量「都有明顯下降」,實務感受約下降八成,由期帶看量趨近於零。如今多數社區都貼出非住戶禁入的公告,儘管有線上VR看屋的服務,但房仲坦言,但只增加三成網路點閱率,「對實質的交易並無幫助!」

去年9月小鬼黃鴻升在北投的家中猝逝,當時網路也引發討論「這樣算不算凶宅?」根據內政部97年函釋,凶宅有「專有部分發生兇殺或是自殺致死的情事」的條件,若建築物裡發生兇殺或自殺身亡,以及在專有部分發生求死行為致死(如跳樓),才可以算是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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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凶宅顧名思義就是兇死。不管是自然死亡,病死,都不算凶宅範圍。

作者: freemountain    時間: 2021-6-11 12:15 AM

雖不屬凶宅, 但這很難讓大家不去聯想吧
作者: vespa568    時間: 2021-6-11 11:25 AM

政府的配套措施說真的是非常差!這樣得事件我看後續也是會發生的大家都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作者: lpbill    時間: 2021-6-11 09:38 PM

非自然死亡才屬凶宅
染疫為非故意之行為
所以死亡當然不算凶宅
那假設死者留遺書表明染疫為故意行為
那要不要算凶宅呢?哈哈
應該沒有人會這麼無聊....
作者: macquarie88    時間: 2021-6-12 05:52 AM

同意4樓看法,非自然死亡才屬凶宅,染疫為非故意之行為當然不算凶宅,如果這樣也算兇宅,一些在家睡覺中突然走了,也算兇宅,怪怪的
作者: cherry13131313    時間: 2021-6-13 03:20 PM

原本定義是非自然身亡.亦即故意結束生命的意圖.但自然死亡或因生病而亡都不屬於這範疇.所以當然不算.
作者: x54088    時間: 2021-6-17 09:45 PM

會怕的就是會怕~~不管橫死或病老死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2-5-5 03:38 PM

肯定不會被認定凶宅
只能算是疾病死亡而已
作者: sagittaru26    時間: 2022-5-20 01:41 PM

生病屬於自然死亡,當然不會列凶宅

作者: brad_liu    時間: 2022-5-21 03:18 PM

因為這樣子全台會多了不少的凶宅,會影響房地產。
作者: 馭風之狼    時間: 2022-5-22 01:44 PM

可能是房市萎縮,原本想出手的買方藉口想終止契約吧?

如果病死的屬於凶宅,那傳統想在家往生的想法,不就遍地凶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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