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前天將機車停在馬路上沒多久被警察開單,停不到5分鐘,只是去繳個費用就被開單這樣可以申訴嗎!!
結果問我朋友開什麼單,朋友說是未禮讓行人,所以要開罰??!!!
不是因該口頭告誡嗎??!!!為什麼是直接開罰
再來我朋友說行人不在車頭前面只是在旁邊還沒有要過,有要過當然會禮讓行人,但是行人還沒有要過,他當然先過
再來那是巷口沒有斑馬線,警察只是說有看到沒有禮讓行人,朋友也表示他騎機車要過前面沒有人,只是旁邊有人還沒有要過,這樣被開罰申訴可以吧!
過一個星期左右朋友跟我說他收到了一個單,很奇怪的是收到的是強制責任險違規單?????
這跟巷口不禮讓行人的罰單是同一筆嗎?
如果不是同一筆為什麼會有這一張罰單?
這是強制險罰單是不是代表繳了這張強制險就也算是保了?
還是這張算是不禮讓行人的罰單?
請各位高手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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