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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為了合約買斷費 3名旅外球員報名中職選秀卡關 [打印本頁]

作者: paul30604    時間: 2017-6-23 07:33 AM     標題: 為了合約買斷費 3名旅外球員報名中職選秀卡關

本帖最後由 paul30604 於 2017-6-23 07:39 AM 編輯

今年有意願參加中華職棒季中新人選秀會的3名旅外球員陳品捷、羅國華與林逸翔,目前
尚未通過報名,原因就在於經紀公司寶悍運動行銷對於聯盟要求繳交「新人選拔會合約狀
況調查表」有意見。寶悍與中職祕書長馮勝賢今天將進行協商,最壞的情況是,3人今年
無法參加選秀。


中華職棒聯盟自去年中職選秀會開始,除了繳交選秀會報名表之外,還必須填寫合約狀況
調查表,提供聯盟及球隊了解參考所有參選球員是否有合約在身?若有合約在身將如何處
理合約?但若球員有合約在身,而球員及經紀公司不自行處理原球團合約,則該球員將
會通過選秀會報名審查


昨天剛自歐洲返台的馮勝賢說:「球員處理好前一份合約,再跟新球團談合約,我覺得並
不是不合理的要求,而且我們在選秀報名截止日之前提醒球員,就是希望有完美的結果。
其他經紀公司也沒有認為這樣的規定不妥,但我們明年會把選秀規則訂定的更完整。」


據了解,報名今年中職選秀會的球員中,有1位成棒球員與母隊還有合約在身,且須付合
約買斷費,合約狀況調查表與報名表送出後,一開始並未通過,後來球員與經紀公司重新
遞件,表示會自行處理原合約狀況後,該名球員報名審查隨即通過。


2015年球季林哲瑄、蔣智賢參加中職選秀會,2人才剛打完日本四國島獨立聯盟上半季賽
程,當時義大犀牛與中信兄弟都付出合約買斷費200萬日圓(約54.7萬台幣),才能與這2人
簽約;陳鴻文在2013年球季加盟兄弟象之前,兄弟象也曾付買斷費5萬美元(約152萬台幣)
給美職芝加哥小熊。


去年中職開始要求參加選秀的球員,需填合約狀況調查表,但去年並未有「雙約」球員。
今年陳品捷、羅國華與林逸翔剛結束四國島獨立聯盟上半季賽程,3人都還有合約在身,
若想成為自由身,得付200萬日圓的買斷費。雖然過去有前例,但這次3人必須得自付買斷
費,才能參加選秀。


根據中職官網提供的合約狀況調查表中,最後1題讓球員或經紀公司開放作答如何處理舊
合約關係,如果球員或經紀人未載明「自行處理買斷合約」,聯盟就不會同意報名。寶悍
經紀人陳德倫說:「我覺得這個規則對球員來說並不公平,把合約狀況寫明載實不是問題
,但如果寫出球員會自行處理的字眼,就很不公平。」


陳德倫強調:「聯盟的選秀報名條件中,只要有國手資歷就有參選資格,規章中也並未記
載聯盟有報名最終裁量權,僅有測試會才有。」但中職強調,聯盟本來就有裁量權,聯盟
強調:「如果有日職合約在身的球員來報名,聯盟可能同意嗎?」雙方今天早上將就此事
協商,但聯盟立場預估將不會改變。(王翊亙/台北報導)

[attach]119235349[/attach]羅國華是今年經典賽台灣隊國手。 資料照
-------------
感覺此舉保障了球團,避免了選秀後才發現有雙合約的問題,但也增加了旅外好手回台的難度

畢竟有些旅外好手球團是願意付買斷費簽約的,而現在硬性規定必須處理完合約才能參加選秀...

似乎對球團或是球員都是不利的



作者: pop995544    時間: 2017-6-23 08:42 AM

選秀完就說跟國外球團簽約...這類似事件發生n次了
選秀前處理好跟原球團合約...在報名中職...
個人覺得不會增加旅外球員回台打球的困難度
除非選手抱持著...如果不是喜歡的球隊選中...就持續旅外的念頭
只要有實力...根本不用擔心合約買斷的金額
選秀前...中職各球隊一定會詢問球員狀況
只要經紀公司以及球員不隱瞞事情...
私底下跟中職球團講明:
合約買斷金額先由球員或經紀公司出
日後確認加盟...在由球團補上這筆支出

中職選秀規章這樣規定...並不是刻意增加報名選秀的難度
沒錯...反正新球團都願意支付買斷合約的錢
但前提是...球員、經紀公司、新球團之間都要相互溝通
這樣就不難解決這難題了


作者: stu8960609    時間: 2017-6-23 08:46 AM

本帖最後由 stu8960609 於 2017-6-23 08:51 AM 編輯

以前的慣例不是選秀完簽約前讓選的隊伍買斷合約,現在怎麼變成要球員方處理完合約才能參加選秀?

現在這樣做感覺就是在搞這些去打獨立聯盟的人,很難讓他們服氣吧

作者: gremjoy2009    時間: 2017-6-23 09:05 AM

個人覺得要參加選秀就先把自己的合約先處理好,這個很正確。就好像結婚前兩肇都不能有其它婚約關係呀,不然就造成重婚罪,所以先把合約處理好再來,很好。
作者: MWWANG343    時間: 2017-6-23 09:23 AM

所以要不要自行與母隊處理舊約,跟知名度有很大關西!
作者: exfad    時間: 2017-6-23 10:39 AM

我倒是不覺得處理好自己的合約
再投入選秀有什麼問題
以前都是選秀後才被告知要付買斷金
依照外面業界就像一屋二租一樣
也可以跟球員求償吧

但國內職棒對旅外一生只有一次簽約金也很奇怪XD

作者: jcll    時間: 2017-6-23 11:17 AM

自己愛去日本獨聯短期打工的.....
想騎驢找馬.....
日職哪是那麼容易進的
都在小聯盟被退貨了 要去日職占洋將缺甘五科伶?
李振昌是因為有上過MLB....西武才撿去試試 沒想到虧很大.....
一堆連2A都站不上或不穩的 早就該直接回台了
台電 合庫進不了 去一般業餘或城市隊應該沒問題吧
作者: s6530862    時間: 2017-6-23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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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hang609    時間: 2017-6-23 12:31 PM

先選選進合約談攏球團OK再幫忙付買斷費也可以吧!只是要實力球團願不願意投資
作者: yz2285    時間: 2017-6-23 01:02 PM

中職有中職的規定,不好可以改,但沒改前還是要尊守
作者: s101101101    時間: 2017-6-23 01:51 PM

原來有球隊吃了閉門羹,選手要簽約也要好好地看清楚
作者: s935624    時間: 2017-6-23 02:37 PM

奇怪要回來選秀 又說不公平 好處都拿 其他人的合約清楚 就你這家這樣??

合約清楚 回來中職 公平啦 不然買斷金 付一下 搞特例 說東說西 經紀人是應該為客戶想 不是豬隊友
還沒別選上 又要規則如何如何 幫幫忙
作者: Hokou    時間: 2017-6-23 03:13 PM

選秀之前一定要告知自己的問題,否則球團真的會被搞到
作者: 戳戳捏捏    時間: 2017-6-23 03:15 PM

太多旅外選手都這情況.這邊簽約打球.說保持手感.另一邊又要參加選秀或跟人協商加盟.
球員要挑對自己有利的路走.這人之常情.但起碼要把前面的合約處理好吧.這樣才公平.
不然會讓更多球員跟經紀公司把球團當凱子耍.今天.要先搞清一件事.
要參加選秀是球員自己的選擇.並沒有人強迫球員要來選秀.
為啥.要球團幫你支付哪筆買斷費.約是球員簽.錢也是球員拿.離開卻是別人買單.
這不合理吧.除非.實力好到讓球團願意付.哪就無話可說.雙方你情我願.
.所以聯盟這樣做.本來就沒錯.球團不當冤大頭.球員也要對自己的事負責.


作者: chuyuham    時間: 2017-6-23 03:41 PM

個人覺得條文應該可以修成更彈性一點,才不會使球團和球員,因為條文問題,而卡住無法參加選秀。
作者: tinkersocute    時間: 2017-6-23 07: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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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reveryellow    時間: 2017-6-23 09:15 PM

這不是挖角,而是選手旅外不順回國,要球團付轉隊費,球團當然覺得沒那必要
作者: 楊竣越    時間: 2017-6-23 0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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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ppen1470    時間: 2017-6-23 09:39 PM

不知道有何不公平~把自己的合約搞定~在參加選秀~
這有何不合理~沒道理還要新選的球團要承擔這些巴!

作者: hipppo4444    時間: 2017-6-23 10: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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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ston65    時間: 2017-6-23 10:57 PM

條文確實可以調整的更彈性,保障球團也保障球員
作者: lionking86    時間: 2017-6-23 11:07 PM

感覺這樣的 規定有點硬 希望未來可以 在有彈性一點 話說 今年回來的好像沒幾個特別期待的
作者: yoshifirst    時間: 2017-6-23 11:26 PM

其實很明顯 就是他們身上還有其他合約
經紀公司想說先中職選秀保有一碗飯吃
然後在簽約加入球團前 看有沒有機會拿到海外合約
以前統一好像就吃過這個虧了
作者: ggsolong    時間: 2017-6-23 11:47 PM

也沒人想當冤大頭阿 , 球團總不能依直吃虧 , 雖然我覺得球團要做更多,但這件事真的不能怪球團
作者: arod5501    時間: 2017-6-24 12:17 AM

如果選秀日之前選手合約已結束我覺得不用硬性規定
但是如果合約還有效力的話應該是要結束掉再投入比較合理
以免選的球隊還得額外付出一筆解約費用
但是聯盟也可加但書~如果選秀球團願意切結幫忙該名選手付清解約金的話不在此限
作者: a640505    時間: 2017-6-24 12: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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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kane    時間: 2017-6-24 07:41 AM

這是可以保障雙方不會有糾紛

作者: fra123654    時間: 2017-6-24 08: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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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281an    時間: 2017-6-24 08:46 AM

中職老大當太久,目前有什麼是對球員有利
作者: keerkuo    時間: 2017-6-24 09:25 AM

我覺得這樣很合理阿
不然如果球團選前不知道球員合約情況
選後如果要後悔就來不及了
作者: l128827    時間: 2017-6-24 11:08 AM

旅外的選手要加入中職,當然要考慮到中職的規定。
作者: kenny0427    時間: 2017-6-24 11:34 AM

本來有合約在身就要處理~不然等選秀完之後又說不能參加了~~
聯盟這樣做法~只是給要一些明明對大環境還不肯放手的一種遊戲規則
作者: s6530862    時間: 2017-6-24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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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19881206    時間: 2017-6-24 02:45 PM

不是阿 如果只能自行買斷幹嘛填...

要馬就可以填兩種 一種自行買斷 一種球團處理阿


作者: ryan22222    時間: 2017-6-24 03:29 PM

奇怪要回來選秀 又說不公平 好處都拿 其他人的合約清楚 就你這家這樣??
作者: sheng5168    時間: 2017-6-24 03:45 PM

加入再多的球員要是沒有多出一個球隊也是人滿為患
作者: suyute68    時間: 2017-6-24 03:48 PM

總不能約簽了 還不能打吧
作者: dragons1117    時間: 2017-6-24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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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ghi70045    時間: 2017-6-24 07:07 PM

選秀球員也是騎驢找馬吧!
只是球團苦水吞下太多次~嘔~
家有家規~球團也可跟球員求償才對!!!
作者: andykane    時間: 2017-6-24 09:54 PM

希望他們都能夠順利加盟中職喔
作者: amygod729    時間: 2017-6-25 0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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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LMSN    時間: 2017-6-25 03:40 AM

目前就要照規定來 如果規定有爭議以後再說
作者: ratewang    時間: 2017-6-25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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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ter3069    時間: 2017-6-25 12:23 PM

覺得規定可以在軟性一點,只是球員真的要清楚自己的合約,及保護球團。
作者: okay311104    時間: 2017-6-25 04:39 PM

我覺得這樣做 很難讓他們服氣........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7-6-25 05: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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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02040608    時間: 2017-6-25 07:50 PM

中職吃過太多次的鱉了
這次學會先聲明了
作者: HSUN320    時間: 2017-6-26 01:27 PM

反正就是用錢來解決問題
一切提前來講就可以了
作者: bertymedicine    時間: 2017-6-26 01:37 PM

其實只要充分揭露資訊, 球團就可以自行決定要怎麼選了, 不是嗎?
規定那麼多只是作繭自縛罷了, 有啥好處
作者: joe1124    時間: 2017-6-26 01:39 PM

規則就是規則,制度就是制度,覺得訂定出來的目的就是不要有糾紛產生
現行的該遵守的當然也要遵守,不要老是覺得哪裡不公平、不合理
如果真的有問題當然也要修改,只是彼此尊重才是好的處理方式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7-6-26 01:51 PM

感覺球員自行處理真的有難度
不過可以在合約上載明現在狀況跟買斷費用
給球團評估我覺得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
作者: paul580402    時間: 2017-6-26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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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5379338    時間: 2017-6-26 04:54 PM

要參加選秀就先把自己的合約先處理好,這個很正確。
作者: nana999    時間: 2017-6-26 05:16 PM

基本上這只是公平性的問題
其他球員都必須吳合約狀態或是需自行處理業餘合約的問題
只有旅外球員又想要開後門
我想並沒有人要他們去打獨立聯盟吧
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如果只是為了維持球感可以先加入國內業餘
所以這是他們的選擇
而他們想打中職本來就應該要符合中職規定
他們都是旅外球員
這麼會合約觀念這麼薄弱呢
他們高中畢業就已經簽職棒約了
對於合約問題應該要比業餘球員更清楚才對
顯然他們只是想要佔盡所有的好處而已

沒錯上一次蔣智賢和林哲瑄也是如此
但也是因為球團吃了悶虧
所以這次當然會要求聯盟做好把關
另外個人覺得球員心態也要改變
雖然到現在旅外球員回來還是都會被選到
不過選秀順位一直在衰退
球團現在的球探已經越來越專業了
不會在像以前一樣靠名氣來選球員了
而很多旅外球員層級不高
加入中職之後表現也確實不理想
目前除非是在美國3A以上層級的才能算的上是即戰力
2A的要看球員的表現了
基本上1A的能在一軍板凳就算很好了

很多旅外球員如果還年輕回來之後還有機會被中職球隊給救起來
但如果年紀比較大了
可能球隊也不想浪費時間在他們身上了
所以即便選了
如果沒有辦法有好表現沒幾年就釋出了
特別是投手
到目前為止
旅外投手還活躍在中職的主要是鄭凱文,鄭錡鴻,王溢正,林柏佑,王躍霖
其他基本上都不算是隊上的主力了
不是還在重建階段就是起起落落
作者: k221eddie    時間: 2017-6-26 07:24 PM

多個方式做確認
比起事後發現才來解決
應該比較好處理吧
作者: cpj1203    時間: 2017-6-26 10:02 PM

合約問題本來就要清清楚楚
作者: 魯工坊    時間: 2017-6-27 06:47 AM

先把其他的合約先處理好才能參加選秀 我覺得很合理阿
作者: tim098866    時間: 2017-6-27 10:00 AM

其實球團也需要自己考慮球員
是不適該簽下去
作者: a22028379    時間: 2017-6-27 08:00 PM

怎麼聽起來都感覺這條約在保護球團
作者: patrick007666    時間: 2017-6-27 08:04 PM

本來就應該先把自己的合約先處理好而不是以為什麼事都能夠先斬後奏吧
作者: killerking0    時間: 2017-6-27 08:19 PM

真的要先把合約搞定!!避免以後危害任何一方權力
作者: leo118483    時間: 2017-6-27 08:30 PM

我覺得球員跟球團事先談好
就不會有爭議
誰負先談好
作者: 7894561230    時間: 2017-6-27 08:31 PM

覺得條文因該還有很大的修改空間
作者: hotmvp    時間: 2017-6-27 08:35 PM

這個真是莫名其妙的規則 傻眼中
作者: 走到你前面    時間: 2017-6-27 10:57 PM

其實我覺得註明合約現狀是必要的,
只是倒不用說必須要球員自行處理才能允許報名,
畢竟如果是真得很優秀的選手,球團很中意就算他有其他合約在身,
說不定也會願意出那筆買斷費用。
完全不給通過這種機會就都沒了。
作者: allen916603    時間: 2017-6-27 11:35 PM

感覺就像是騎驢找馬的心態~如果在第一順位選了~結果簽不下來~其他三隊選得好隊戰力又是一大損失阿!
作者: g914060123456    時間: 2017-6-28 08:15 AM

保護好自己的權益最重要 應該跟球團爭取
作者: tenb1175    時間: 2017-6-28 10:52 AM

條文彈性一點,才不會造成旅外好手回來意願降低阿~~~~
作者: hankwu8    時間: 2017-6-28 11:33 AM

感覺這規則對球員們不公平 球隊應該要自行評估該不該花一個順位選有約在身的球員
不是強迫限制有約就不能參加 像NBA是可以讓有約在身的國際球員參加選秀的
個人覺得聯盟不應該阻止有約的球員參加選秀 球隊如果真的怕的話就不會選了

作者: 品客先生    時間: 2017-6-28 04: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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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0948    時間: 2017-6-28 07:10 PM

如果要參加選秀,就得要把其他國外合約中斷,不然可能又是選到空氣一個

作者: a19361935    時間: 2017-6-28 07:26 PM

什麼料還玩選秀~ 就憑你那爛單位要選啥旅外球員
作者: 木易示    時間: 2017-6-28 09:06 PM

先把自己的合約處理完 再參加選秀
本來就很正常阿
既然還有約在身 那怎麼還參加選秀...
作者: isboy175    時間: 2017-6-28 0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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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kemark2012    時間: 2017-6-29 12:02 AM

我個人認為
應該先處理好自己的先前合約
再來跟接下來的球團簽約會更好
先想想自己的實力是否有資格換這麼多球團再說吧
畢竟有些外國球員也都很忠實自己的球團
雖然有時候會被交易
但大多都很忠實的
沒這麼多問題
作者: utrockhhh    時間: 2017-6-29 12:45 AM

選秀制度一直不太好
但對不多怎麼選都差不多
作者: nhwu79525435    時間: 2017-6-29 05:59 AM

當經紀人靠什麼 球團靠什麼 處理費自己想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7-6-29 09:55 AM

先把原本的合約處理乾淨再報名選秀 , 保障球團的利益
作者: 陳銘甫    時間: 2017-6-29 01:27 PM

本來就該乾乾淨淨的參加選秀啊!若是被自己不中意的球團攔胡,隨便一句我還有合約就可解套?球團反而損失一個選秀權?這樣才是不合理吧?
作者: gphs    時間: 2017-6-29 01:45 PM

中職應該要更開放一些管道讓球員回來打球
作者: neilhi    時間: 2017-6-29 04:59 PM

要先把合約搞定  再來報名才是比較明確的做法 保障雙方
作者: 012589    時間: 2017-6-29 09:07 PM

人當然要挑對自己最有利的嗎
作者: yanasolo    時間: 2017-6-29 09:16 PM

這個應該要交給經紀人處理!!
球員應該全心練球!!
做好準備等待機會來臨!!
好好為自己的運動生命打拼!!
作者: cat007    時間: 2017-6-29 11:37 PM

這種作法本來就是對的
如果身手夠好的話,球團就會幫她付錢
作者: missyou07190    時間: 2017-6-29 11:44 PM

個人覺得選秀前就要先確認是否還有約在外,不然這也蠻麻煩的
作者: 刻痕一中人    時間: 2017-6-29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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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holar1870    時間: 2017-6-30 12:14 AM

縣在工作環境本來就不利球員,所以也沒啥好說的!!!球隊少球員多

作者: martin820830    時間: 2017-6-30 12:33 AM

除了大王之外 我覺得現在中華職棒真的沒機會去大聯盟了
水準差太多
作者: ddd55225522    時間: 2017-6-30 12:53 AM

合約搞定好~不然球團簽了最後沒簽下你又浪費一個選秀權
作者: 水一方    時間: 2017-6-30 01:12 AM

遊戲規則就是固定下來,大家照表操課!經紀人假如有本事把球員簽給海外球團就去吧!過去就是發生過,參加選秀完,卻又跑海外,一個爛人壞了整個職棒生態環境的平衡!
作者: like7548    時間: 2017-6-30 03: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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