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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冤獄四十年 僅賠150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li182182    時間: 2015-3-24 02:35 AM     標題: 冤獄四十年 僅賠1500萬

【晴報專訊】美國一名坐了39年冤獄的男囚犯,因證人感良心不安推翻之前證詞,洗脫殺人罪重獲自由,獲賠償至少200萬美元(約1,550萬港元)。雖然比以往案例少,但他不介意,亦已原諒該名證人。

59歲的傑克遜是美國歷來坐最長冤獄囚犯,1975年,18歲的他及兩名朋友於一名克里夫蘭商人劫殺案時經過現場,被當成疑犯。在沒任何證據下,檢察官只靠一名12歲男孩聲稱目擊犯案經過的證詞,便裁定他們謀殺罪成判死刑,後改為囚終身。

「我早已放下仇恨」

至2011年,一本雜誌揭發男孩證供不可靠,他感良心不安下決定推翻證詞,指因太想協助破案而說謊,其實從沒看過犯案現場,又指控當時受警察威脅被迫作假口供。

遲來的真相讓傑克遜洗刷冤屈,他於去年11月獲釋時已57歲了,但他表示早放下仇恨原諒證人,感謝他有勇氣推翻供詞。

俄亥俄州政府宣布賠償傑克遜1,550萬港元,金額是依每年冤獄賠約31萬再按通脹計算,另會賠償坐牢期間的工資損失。他上周四先取得780萬。早前一位伊利諾州男子因涉姦殺坐近20年冤獄,獲賠1.6億,對此傑克遜金額較少,但他稱「已經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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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人生裹的黃金歲月, 賠2百萬美金就真太少了....冤獄,只係冰山一角



作者: moon61242002    時間: 2015-3-24 04:49 AM

錢是很多,但是人生的黃金歲月真的沒了。一個12歲小鬼的證詞可以判定殺人?偉哉美國
作者: jackymar    時間: 2015-3-24 0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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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64113    時間: 2015-3-24 02:02 PM

有用關西根沒用關西的感覺吧
作者: 紀英傑    時間: 2015-3-24 0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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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3-24 02:30 PM

青春當然是回不來了阿
也只能拿錢當補償
不然還能怎麼辦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5-3-24 02:42 PM

是呀 怎麼放的下呢 人生的黃金歲月就這樣消失了...
作者: 20cluchi10    時間: 2015-3-24 02:47 PM

一個人如果被監獄關了四十年~~銳氣全失~~心理會出現極大恐懼~~誰還敢去爭取計較~~有補償就感激了
作者: jrickymo    時間: 2015-3-24 03:19 PM

美國每個州的財政和政策都不一樣!!!所以賠錢也有分別~~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3-24 09:09 PM

失去人生的黃金歲月雖然很令人同情,雖說補償不了他,不過他也只能拿著這筆錢走下去...
祝福他後半的人生可以過得平順!
作者: Josh7201    時間: 2015-3-24 0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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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igatou1526    時間: 2015-3-24 09:42 PM

青春花再多錢也補償不了...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15-3-24 10:45 PM

得罪人了吧~?
小孩證詞可以採用= =?這個我有些忘記了~
再來..沒任何證據~有可能只相信單單一人都說法?..(況且那個人還是小孩)
作者: w6177534    時間: 2015-3-24 11:03 PM

對阿~黃金歲月都過了
作者: dogicekimo    時間: 2015-3-24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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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35300792001    時間: 2015-3-24 11:35 PM

這真的有夠冤的 青春歲月就這樣不見了
作者: 41802wewe    時間: 2015-3-25 12:06 AM

人生有幾個三十年阿!
大半輩子都賠進去了 陪再多的錢都沒用吧!
作者: flybirdy    時間: 2015-3-25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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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343916    時間: 2015-3-25 12:32 AM

太誇張了吧.............40年耶!!!!!

作者: djo6j86j86    時間: 2015-3-25 01:25 AM

年代果然還是以不斷進步來衡量
作者: lily78010420    時間: 2015-3-25 08:49 AM

他能這樣放下一切真的是不簡單啊....

如果是一般人早就瘋掉了吧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5-3-25 09:53 AM

流失的歲月青春豈能用金錢來衡量!!!
作者: addymindy    時間: 2015-3-25 10:05 AM

賠再多錢也喚不回青春啊,要玩也沒體力了
作者: ji5765    時間: 2015-3-25 10: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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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aul34    時間: 2015-3-25 04:09 PM

40年的人生只值1500萬............太少了
作者: jay820219    時間: 2015-3-25 04:15 PM

之前看他獲釋的影片,真是一個肚量大的人,厲害..
作者: ngchunng    時間: 2015-3-25 04:15 PM

一個小小證人就可以弄人入去這麼多年,自由美國萬歲,唉

作者: m8461226    時間: 2015-3-25 04:36 PM

我想把那1500萬給當初判他入獄的恐龍法官以及相關人士等
只要他們去監獄待10年就好  不用40年
作者: rkovoicesrko    時間: 2015-3-25 10:38 PM

這就跟死刑有點關係呢

如果這位冤枉的人被當覺處死

那這位證人是不是判謀殺

法官要判過失殺人呢
作者: a7828411    時間: 2015-3-26 04:32 AM

才1500萬   40年或許這位黑人大哥
可以賺更多!!
不過他應該看透人生了
他都這把年紀了
小孩勒!!?
陪伴小孩的時光 1500萬換的到也太便宜政府!
作者: MaxWall    時間: 2015-3-26 09:06 AM

哀....大概警察是急得想結案

作者: kyoco    時間: 2015-3-28 08:22 AM


感覺真的很慘
希望他能繼續告下去
40年就這樣浪費了
作者: ichiro1983    時間: 2015-3-28 08: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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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coch    時間: 2015-3-28 08:51 AM

當初威逼12歲小孩做假供的警官呢??
這種的才該死吧??
12歲的證人應該慌了
警官威脅做假證  已經違反了他們開庭的誓言
警官自己升官發財  無辜者冤獄多年
作者: yhuman001    時間: 2015-3-28 08:56 AM

... 這樣哪公平,39年,黃金時間都被剝奪了
作者: wget06    時間: 2015-3-28 1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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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xuslx430    時間: 2015-3-28 1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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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soul999    時間: 2015-3-28 01:44 PM

40年只用1500萬就打發了
看誰願意啦
作者: z121372013    時間: 2015-3-28 02:35 PM

那個法官真的是太白爛了= =就聽一個小孩的振池就盼了
作者: joanne9414    時間: 2015-3-28 09:03 PM

白白被關39年..無法想像她是如何撐過來的
作者: Leneo    時間: 2015-3-28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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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75113    時間: 2015-3-29 12:31 AM

青春的歲月都在牢裡度過了哀希望她後半的時間能過的平順
作者: suter123    時間: 2015-3-29 01:00 AM

在鬼島可能會覺得賺到了
真慘
作者: 493120702    時間: 2015-3-29 01:35 AM

要是給我那些錢
老子才不爽被關39年勒
人生怎賠我啊!!!!!!!!!!
作者: phtn    時間: 2015-3-29 03:30 AM

這冤獄人心胸真是豁達,看來他的心靈早就不在被禁錮了
作者: qaz1wsx29    時間: 2015-3-30 0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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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880510    時間: 2015-3-30 04:38 AM

40年的人生不是金錢能衡量的阿..
這個人的心已經死了吧
作者: gt777x    時間: 2015-3-30 07:22 AM

這真的是遲來的正義,如果在台灣恐怕根本無法翻案
作者: a27564603    時間: 2015-3-30 10:53 AM

這還真的是很扯
四十年 人的精華一生都過了
太可怕了
作者: thaivui    時間: 2015-3-30 03:23 PM

他們沒有疑點利益歸于被告嗎?
那我路過案發現場瞎掰就能入罪,太儿戲了吧。
作者: iisguagua    時間: 2015-3-30 04:01 PM

倒楣的人, 最精華的人生都在牢裡度過了...
做偽證的人也該去關一下...
作者: kzy067    時間: 2015-3-30 04:01 PM

唉  這出來後  真的是與社會脫節了  雖然變得很有錢  但應該會很無助吧
作者: taktai    時間: 2015-3-30 04:01 PM

這樣真的好嗎  划算嗎   我的天啊  人生沒後    救命哦  怎麼會這樣
作者: lee_david    時間: 2015-4-1 02:34 PM

真的很冤 15年真的超級久
作者: f2800811    時間: 2015-4-1 03:31 PM

他應該恨那名警察才對!!!!!
作者: ya451414    時間: 2015-4-1 04:10 PM

還有機會再把錢賺回來吧
作者: 大哥弘    時間: 2015-4-1 05: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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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expa142848    時間: 2015-4-1 05:13 PM

至少也要1棟豪宅  1位美人   跟1E
作者: jinxlone    時間: 2015-4-1 05:25 PM

關了40年...

很難想像出來時怎麼適應生活...
作者: seanzero    時間: 2015-4-1 05:44 PM

司法已經毀了他的一生,
便是有再多的錢也擬補不了!
作者: eric821110    時間: 2015-4-1 05: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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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k3    時間: 2015-4-1 07:30 PM

失去四十年,
賠太少了吧.
作者: age2x1    時間: 2015-4-1 07: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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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tyr2301    時間: 2015-4-1 08:11 PM

是我的話
真的是寧願不要這筆錢
就算可能一輩也賺不了這麼多
作者: r303034    時間: 2015-4-1 09:35 PM

天啊~人生大半就這樣在一個鐵籠裡~實在讓人惋惜~!!!
作者: 皁峻節    時間: 2015-4-2 12:07 PM

才陪這麼一點錢阿,看來政府很有手段阿
作者: herworld    時間: 2015-4-4 06: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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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dearmew    時間: 2015-4-7 07:27 AM

看到這篇文章真的不只一兩次了
每次都覺得當事人真的是..
非常可憐
四十年的光陰歲月..
就這樣子在牢中度過
四十年過後只一句誤判以及賠償一千五百萬
這對當事人真的好不公平...

作者: TH1432988    時間: 2015-4-7 10:55 AM

被關了40年,什麼氣都沒了,
當然放的下啊!
作者: 舉頭三呎有美女    時間: 2015-4-7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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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11221212    時間: 2015-4-7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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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539480449    時間: 2015-4-7 06: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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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ppy336    時間: 2015-4-7 07:52 PM

天哪,人生都在監獄裡面度過了,這樣居然能放得下
作者: paul318007    時間: 2015-4-7 09: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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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bsbsbbsb    時間: 2015-4-7 10:55 PM

這真的是個悲劇! 這個人能放下真的是太偉大了...
作者: ken743282002    時間: 2015-4-8 12:01 AM

39年...
賠兩百萬美金....
不過他也老了...人生去了大半...
作者: beannis    時間: 2015-4-8 01:12 AM

雖然這位冤獄的被害者失去了寶貴歲月無法用金錢衡量,但是他學會了饒恕這樣美德願意原諒作假證的證人!
作者: eynyarc    時間: 2015-4-8 01:32 AM

40年才1500?
是美金嗎

寶貴的人生都害了了拉
作者: joessater    時間: 2015-4-8 05:12 AM

再多錢也買不回時間
於事無補

作者: yen1968    時間: 2015-4-8 08:53 AM

法律是人所訂,當然有缺失。司法是人所掌握,當然也會有錯誤!能做的只是盡可能減少類似悲
劇的產生。『既盡人事,且隨天命。』
作者: abc_6038    時間: 2015-4-8 06:29 PM

金錢不能彌補他的損失
但是又能如何呢
作者: adam3415679    時間: 2015-4-18 03: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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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gdfgd12    時間: 2015-4-18 04:01 PM

怪小孩?不如怪那些警察強迫的詢問,怪警察?不如怪法律上的漏洞
作者: ptkiller    時間: 2015-4-18 04: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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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要射了喔    時間: 2015-4-19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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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4-19 03:01 AM

我覺得應該要上訴賠多一點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5-4-19 06:39 AM

坐牢比坐勞好
很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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